近年來蒐集到的一些通知書和感謝函...學一些溝通技巧~
第一個是通知書其他的都是感謝函
2019/6/9
感謝你報名參加OOOO營,恭喜你通過第一階段審核。此次營隊報名踴躍,向隅者甚多,為確保你的參與資格,請依照下面說明,於X月X日(星期X)前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確認,以便完成錄取程序。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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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通知書其他的都是感謝函
2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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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翻譯的歸化/異化之類的問題,某某國和另外一國的文化背景真的影響那麼多嗎?全球化的扁平讓文化差異不那麼顯著(我這麼講可能也是因為對所謂"文化研究"沒有很深入的涉獵),現在教會面對的聖經翻譯問題也不是「神」或「上帝」的概念如何與儒家的天道文化調和,那聖經翻譯研究者還需要把很多心力花在理解這些差異嗎?
我覺得現在這個時代最大的文化差異問題aka溝通障礙,是存在於不同專業領域之間的(當然,還有政治社會結構下的既得利益者和被剝削者...)
所以還是回到謝老師的公共性問題...
「你之前印象最深刻的面試經驗是什麼?有什麼可以從中學習的?那場面試有什麼需要改進的?」
我有回答到一點自己覺得不錯:「每個人都有剛開始進入一個產業的時候,所以如果問太多對那個產業的了解可能人家會很緊張,所以先從他會的開始問,再尋找共通點,借力使力漸漸帶到話題」
被建議要有自信一點了QwQ
...人資感覺是一個要不斷換位思考的工作呢~
從享受(appreciate)別人服務(performamce)的前台觀眾(customer)
漸漸成為成為提供服務的演員(actress)、
看到甚至進入某些場域(office)的後台(backstage),
才慢慢發現以往認為的天工都是前人辛苦打磨出的痕跡...
前幾天去某間麵店吃午餐,由於我只剩二十分鐘就要上課,一心只想趕快吃完,於是對於老闆招呼我們的態度沒有多作聯想,好在沒忘記注意是不是只有粗麵,雖然我問了兩次。但是同行的友人覺得老闆的服務態度很差,認為以服務業而言這是不對的。我覺得我對服務態度的容忍度似乎變高了,或是因為這次focus on其他事情所以沒那麼在意?不知道。以前我很容易因為服務態度差而非常生氣,但有時候可能會因為食物好吃而屈服。
這裡沒有列出全部的事實讓大家評價是否該當服務態度差的要件,而主要針對服務態度差這個「評價」→「回應」的部分進行討論。針對這樣的評價,人可能會做出相應的行動,比方說當場向老闆反映,或忍一口氣回去再上網黑特,或像我之前一樣不爽在心裡然後把氣出在別人身上...不對,我是說,跟身邊的人抱怨。這些行動的意義,是表達「這個『行為人』的行為(泛指態度的外顯形式)是『不對』的」。人對於他人不對的行為會產生憤怒的情緒,因為人的意志對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有某種「期待」,這種期待以一種共同遵守的「秩序/規則」體現於社會生活中,一旦秩序/規則被違反,就無法按照原本的期待來生活。因此對於破壞這種期待的人,會產生與之反對的意志。
這種「產生期待的意志」是從何而來?我想這是一個本體論的問題。有論者謂:生存本能決定了群體的秩序。確實從生存資源(i.e.利益)的分配來看這是一部分,但「生存」與「生活」是不同層次的問題:「生活」是人之所以為人,得以運用思想、產生知識,而建構所處的社會文化。因此人對生活具有某些期待,這樣的意志,不能單用生物性的生存本能來解釋它的產生。基督徒相信人是上帝按照祂自己的形象所創造而能與自己有親密的關係,因為祂「愛」的意志而期待與人分享祂所創造的世界,在這樣的關係下賦予治理受造界的責任。但是人犯了罪,用上面的話講,就是做了不對的事,偏離了上帝對祂與人親密關係的期待。《聖經》.〈羅馬書〉如此宣告這件事:「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1:18-21)」
前面談到當他人做了「不對」的事,我們可能會有的回應,不外乎就是側重規則或側重關係。側重「規則」的情況下,我們會指出對方的不是,因為違反了什麼規則,如果違反的是國家的法律,還會遭到公權力的制裁;縱使僅違反社會生活中某些大家認為應該遵守的規則(例如服務業應該態度好),但是以本例而言,會得到顧客負評以致於不再光顧的後果,由此可知規則的違反必然帶來共同生活關係的破壞。那如果側重「關係」的處理方式,會是怎樣的情形呢?我們能期待做錯事的人主動修復這樣的關係嗎?不,我們不能左右他人的想法,但我們如果不因為他做錯的事而採取相應的負面待遇,那就是「法外開恩」,或許是基於將心比心的體恤之類的原因,例如說學生有開學症候群,老闆可能也有開工症候群呀,不要那麼兇嘛,在被破壞的關係中,選擇犧牲自己以牙還牙的本能。並不是說規則不再重要,而是陳明規則的同時不用相應的後果把對方壓死,而是讓關係恢復到錯誤的行為帶來傷害之前,以至於再給對方一個機會「作對的事」(壓死就沒機會了)。既然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造的,那當人做不對的事以至於破壞原來創造時上帝所期待的關係時,上帝是如何處理呢?「神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5-26)」上帝既是建立一切秩序的創造者,也是宣告違反秩序的人為有罪的審判者,但因為上帝是以「愛」這樣的意志來創造世界的,在宣告應當遵守的規則以及違反的後果之外,仍然期盼著關係的恢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3:21-22)」。耶穌作為關係的恢復者,並非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是降卑為與人同樣受限於時空和肉體當中,因此祂「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5)」
話講到這裡,其他的我想大家有充分的管道取得資訊,我就不用罐頭結論了,我只是覺得很奧妙,生活中這樣乍看之下瑣碎的小事也能與福音聯結。針對一個問題的思考方向,總是可以擴展的比它本身更大,或者說,一切總是聯結到比我們看得見的日常經歷、更大的世界。
When the thistles to be clear
Wiped out will be tear
Driven out will be fear
Graceful gown to wear
Beautiful melody to hear
In the heart Paradiso n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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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沒放上去的可公開版本
之所以如此除了版面問題外
這首的點基本上就只是押韻
幼稚園的時候,老師說:「上廁所要先跟老師講。」我聽進去了,乖小孩。
有一天,老師去跟娃娃車,但我還是乖乖地謹記著「上廁所要先跟老師講。」
於是在我懵懂的記憶當中,大概等了一兩個小時或兩三個小時吧?無從考證,總之就是很久很久,當中好像還有其他老師跟我講沒關係就去上,但我還是乖乖地謹記著「上廁所要先跟老師講。」
總之最後老師回來了、我跟老師講了、我終於可以去上廁所了。
下場自然反映在某種程度上的生理機能disorder,兩天。